女子借钱逾期未还

按双方协议

需无条件给债主当女朋友

这样的约定和诉求有效吗?

近日

江西省萍乡市莲花县人民法院

审理了这起案件

↓↓↓

  女子借朋友15万元

  约定如逾期还款

  则无条件成为对方女朋友

  张某与贺某系朋友关系,张某因家中需要用钱,于2022年向贺某借款15万元。

  当日,双方签订《个人借款协议》,协议约定:张某向贺某借款15万元,双方约定分期还款,如逾期未还,张某需无条件成为贺某女朋友3年;借款期限届满,张某保证马上返还全部借款;如某个月未按时还款,张某需当月无条件当对方女朋友,如拒绝需赔偿贺某5万元,并在一个星期内把借款的剩余尾款全部归还等。

  协议签订后,张某仅按约定归还2个月的借款,后张某未能按约定归还贺某借款,贺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

  协议违背公序良俗

  属于无效条款

  江西省萍乡市莲花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之间双方构成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借款后,被告张某未按约定还款数额分期归还给原告贺某,构成违约。

  关于张某主张以做对方女朋友抵扣还款的约定内容,违背公序良俗,属无效条款,法院不予支持。最终,法院依法判决由被告张某归还原告贺某借款。

  法官提醒:

  涉及人身属性的条款

  不被法律认可

  我国《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任何涉及人身属性的条款,如要求借款人逾期未还款就必须成为债权人的女朋友,是不被法律所认可的。

  在借款关系中,双方应依法签订借款合同,并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来源: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西省萍乡市莲花县人民法院)

国际绿色品牌联盟
Avatar photo

作者 绿色经济网

  “绿色经济网”是以绿色经济大市场为导向,以传统产业经济为基础,以高新技术为支撑,弘扬绿色发展理念,推动绿色经济发展,服务于不同领域群体。绿色经济网为绿色新政、绿色企业、绿色消费、绿色品牌、各行各业的绿色人物服务。为了绿色经济网更好的发展壮大,欢迎各界有缘人士,友情参与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