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2月29日消息(记者 谭瑱)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随着春节临近,在辞旧迎新之际,是否解禁烟花燃放再次成为公众讨论的热门话题。有人觉得燃放烟花爆竹可以增添节日氛围,也有人对于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污染、噪音、安全等问题感到担忧。其实,探讨是否应该燃放烟花爆竹,本质上是在探讨如何共度一个既欢乐又美好的新年。

  为此,多地已经积极拿出了保障美好新年的实招。近日,河南多地、辽宁鞍山市,以及广东佛山市等地已经明确,2025年春节可以有序、限时或在限定区域燃放烟花爆竹。从“禁放”到“限放”,各地有何考量?

  在河南,目前已有13个省辖市发布了2025年春节烟花爆竹燃放规定,其中郑州、洛阳、濮阳、南阳、漯河、平顶山、开封等7地实行禁改限政策。

  得知2025年春节期间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消息后,许多郑州市民表示非常期待,有人已经开始置办烟花爆竹。

  有市民说:“想放炮,不放炮,没年味儿。”还有市民表示:“爆竹声就像我们记忆中的童年,就很热闹,大家可能想通过放炮营造节日氛围吧。”

  不少市民认为,从“禁”到“限”,规定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和范围,是在人们的情感需求和安全需求之间找到了一个平衡点。

  市民说:“过去都禁止放炮,有些心情不能表达,现在可以在指定地点、指定的范围内放炮,挺好的。”

  郑州市在限定地点中,除了禁止在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幼儿园、学校等12种场所燃放外,还明确:不鼓励在小区内燃放;不得在居民住宅楼楼道、阳台、窗台、楼顶燃放或向外抛掷烟花爆竹;如果确需在小区内燃放,必须在空旷区域划定安全燃放点,由街道办事处统筹,社区、物业等单位预备管理人员、救援力量和消防器材,确保燃放安全。

  郑州市郑东新区消防救援大队三级指挥长吴娟表示:“我们在燃放的时候,一定要清理可燃物,不要对着人群,不要对着建筑的外墙保温,不要对着树,不要对着草坪。小孩一定要在大人的监管下燃放。出去燃放,如果有条件,最好带上灭火器,或者带个小铲子,燃放后可以用沙土埋压。一定要确认所有的烟花爆竹全部熄灭了再离开。”

  记者发现,对于可燃放地点的规定,各地政策有较大差别。与郑州市设置禁燃场所不同,辽宁鞍山市则在城区禁放区域内预留出8个集中燃放地点。鞍山市应急管理局危化科科长郝艳国介绍,8个集中燃放点的划定综合考虑了多重因素,力争降低对市民的影响。

  他说:“我们主要考虑到远离小区,周边的道路交通不发生拥堵,对周边老百姓的影响降到最小,噪声环境的污染降到最小,还要考虑到每个区域市民距离相对不要太远。比如在铁东区,燃放点设置在站前广场、人民公园这些老百姓容易去到的地方。因为我们是首次设置集中燃放点,我们分析出来7个可能出现的问题,责任部门做了预案,比如燃放区、人员等待区、观赏区,都分开了;比如噪声污染、环境污染问题,有老百姓投诉,环保局马上去应答;集中燃放的时候,消防派消防车辆在周边巡逻,一旦有事能够随时启动。”

  “禁放”与“限放”只是一字之别,但传递出城市管理者对传统习俗和市民情感需求的充分尊重。郝艳国说,地方政府科学引导有燃放意愿的人民群众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是城市管理精细化的体现。

  他表示:“我们既不能一禁了之,也不能一放任之,科学合理的限放,能够体现城市精细化管理的能力。这个方案从年初就一直研究,我们把人大、公安、司法、生态、应急等等部门叫过来,大伙讨论的结论就是不能全面的禁售禁放。要寻找公共安全、环境保护还有传统民俗方面政策最佳的契合点。”

  此外,记者发现,不少地方的限放政策还对市民可以燃放的烟花爆竹种类做出要求,例如,广东佛山市顺德区规定,市民仅限燃放C、D级个人燃放类烟花爆竹,严禁燃放A、B级专业燃放类烟花爆竹。国家安全生产专家、江西省花炮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理事长周包财告诉我们,这里的C、D级烟花爆竹也就是产品外包装注明“个人燃放”“C(D)”字样的烟花爆竹。

  周包财介绍:“这个是根据烟花爆竹的安全与质量的标准来定的,与药量有关。烟花爆竹分为两类,A、B级叫专业燃放类,要有资质的燃放公司燃放,燃放人员都要取得安全作业证。C、D级叫做个人燃放类。一般在烟花店,消费者去买的这种品种。”

  我国燃放烟花爆竹历史悠久,也是全球最大的花炮生产国,烟花爆竹产量占到全球产量的90%。其中浏阳、万载、上栗是花炮产业最集中的几个区域。

  前些年,出于安全和环保考量,不少地方出台了“禁放令”。近年来全国多地将“禁止”改为“限制”,在确保安全和环境可承受的情况下,规定民众在特定时段和区域内可以燃放烟花,得到了不少群众的好评。也有一些城市可能由于空气质量、人口密度等问题,对燃放烟花爆竹的限制依然较为严格。

  事实上,目前一些地方全面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与“上位法”存在相违背的情况,此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审查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于销售、燃放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未作全面禁止性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备案审查室主任严冬峰介绍:“有的省已经修改了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实行适度限售限放,但是有个别省的设区市近期发布公告明确规定全市范围内禁放烟花爆竹。我们认为相关公告与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不一致的,也不符合人民群众的期望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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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绿色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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