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期从多地检察系统办理的案件发现,有人将学校、医院、水利等领域政府投资项目视为“唐僧肉”,串标行为屡禁不止,有的项目竟被数十家乃至百余家企业围标,并形成“地下产业链”;有的官员搞“私人订制”,量体裁衣定向编制招标文件。受访人士认为,此类乱象严重破坏招标投标正常秩序,不同程度上损害国家利益,造成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低下,甚至给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埋下隐患。
串标屡禁不止 有人被称“地下招标局局长”
“为了拿到项目,一些投标人抱团结成利益共同体,有的单个政府投资项目串标企业达百余家……”近期,长三角地区一位市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告诉记者,在该院处理的一起学校建设工程项目案件中,被告人为确保中标该项目,以支付资质使用费、投标保证金利息的方式,借用130余家具备相应投标资质的公司进行围标,串通投标报价,最终以1000余万元价格中标。
此类大规模串标的案例并非个案。中部地区一县人民检察院介绍,该院近年来引入大数据模型分析,积极处理相关串通投标案件,发现有的案件少则涉及数十家企业,多则上百家企业。在一起建筑工程案件中,投标企业460余家,其中超过100家企业参与串标、围标。
“投标人抱团串标”是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乱象的一大毒瘤。一些基层干部说,在部分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中,串标行为屡禁不止,而且花样翻新,“多主体蚕食”也是表现之一,投标人、评标专家、职业投标掮客和腐败官员等参与利益分成,形成“地下产业链”。
“有的投标掮客因了解当地项目工程报价,串标成功率高,被‘同行’称作‘地下招标局局长’。”办案人员分析认为,部分评标专家收受贿赂帮助中标,沦为串通投标的“工具”。据了解,去年1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依法惩治串通招投标犯罪典型案例,其中某职业串标“黄牛”团伙中标东部地区重大建设工程项目10个,中标金额累计达81亿余元。
内外勾结、量体裁衣,部分官员深陷其中,被贴上“靠标吃标”的标签。去年8月至12月,安徽省纪委监委曾在一些市县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发现,有的官员搞“私人订制”,量体裁衣定向编制招标文件;有的吃拿卡要,各环节索要好处,大搞以权谋标、借标生财。
职业投标掮客和“陪标专业户”等不断出现,有的专门收钱、贿赂特定关系人帮人围标中标。一位检察官表示,不少空壳企业职业参与串标、围标,有的一年参与投标上百次。
受访人士认为,政府投资项目频遭串标“暗算”,不同程度上损害国家利益,造成财政资金损失浪费、使用效益低下,甚至给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埋下隐患。“有的项目标的额最终‘一分为三’:三分之一用于工程建设,三分之一用于送礼、串标,三分之一是利润。”一位基层干部反映。
记者从中部地区一县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在该县中医院及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中,串标人提前联系30余家公司串通拉高标价,将原本9000余万元即可竣工的项目,抬高至1亿余元中标。
逃避监管招数多 全程约束存漏洞
记者采访了解到,政府投资项目串标行为屡禁不止,具有多重原因,既在于利益驱动,也在于相关制度规定存在漏洞,还在于标前、标中、标后全链条监管不到位。
“有的投标人为了中标,铤而走险,主要还是受利益驱动。”中部地区一位检察官举例介绍,有一个标段中标金额340多万元,经过审计,实际工程造价200多万元。此外,记者还了解到,有一个市政防洪除涝工程项目,招标价超过2000万元,经过围标层层转包后,实际施工仅1000万元左右。
串标行为隐蔽性强,办案机关“取证难”。“现在招投标不少环节在网上操作,串标主要通过微信群、QQ群等,犯罪线索不易发现,群聊解散后很难固定证据。”受访人士分析称,整个链条中人流、物流、资金流和现金流仅在公司内部或特定人之间流转,串标人可能还会跨区域联系分布在全国各地的企业,这增加了串标行为的隐蔽性和办案机关的办案难度。
与此同时,一些串标主体为了逃避监管,也在不停变换“招数”,甚至用上了“障眼法”,扰乱市场秩序。办案人员表示,为了让程序上看似合规、躲避监管部门视线,有的串标主体在报价时不再采取统一标价,而是在一个价格幅度内浮动。
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还发现,部分投标人有多次串标“前科”,但在高额利润诱惑下,多次实施串标行为。办案人员表示,这一现象折射出招投标领域资质管理存在漏洞,缺乏相关“硬门槛”导致串标人有机会再次作案。
此外,基层干部反映,从一些串标案件中可以看出,在招投标监督中,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一般注重对标前、标中环节的监督,但在标后建设过程中监督不足。中标人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现象多发,影响工程施工质量的同时,极易产生劳务纠纷。在个别地方,不同部门之间尚未形成完整的监管体系。
搭建全链条监管体系 有效遏制串标行为
受访基层干部表示,串标带来的秩序破坏、财政资金损失等危害,社会影响恶劣,亟待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并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狠刹此类乱象。
为遏制政府投资项目串标行为屡禁不止态势,让每一分财政资金用出效益,行业内部人士呼吁,应在剖析招投标乱象根源的基础上,切实做好标前预防、做优标中审核、做强标后监督。比如,加强投标企业的资格审查工作,监管部门在施工过程中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建设工程进行检查。强化评标专家的自律和退出机制,探索专家参与评标项目的终身追责机制,从而搭建全链条监管体系,不让违法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
此外,业内人士还建议,强化技术赋能加强监管。记者了解到,安徽省检察机关运用大数据技术,对政府招标系统中的招标项目信息、投标公司和项目报价等海量数据进行分析,发现相关线索后及时开展监督,取得明显成效。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信息技术部负责人建议,可进一步推广大数据等技术,应用到串通投标数据筛查中,以应对招投标领域监管工作量大、专业性强的问题。
“完善违法犯罪线索跨区域共享和传递机制,加强执法监管部门的打击联动,对相关犯罪案件线索,要线索互通、多向发力,坚决依法从严从快处理,发现一起重拳打击一起。”多位行业内部人士建议,对于通过弄虚作假手段获得投标资格、评标过程中“打招呼”等行为,应制定约束措施,给现有监督制度“打补丁”,合力铲除招投标乱象滋生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