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出差归来后是否应返回公司?某科技公司员工出差归来后没去公司报到,直接回了家,被公司以旷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近日,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这起案件引起关注,法院判决某科技公司属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支付员工赔偿金。 (据《现代快报》)

  员工出了趟差直接回家后,竟被公司认定为旷工,进而丢了工作。这样的劳动管理既粗暴又任性,既违背了情理又违背了法理,既侵犯了劳动者的权益又伤了劳动者的心。判断劳动者出差归来后的当日直接回家是否属于旷工,不能看用人单位的单方决定,而是应该看劳动者的具体行为以及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管理惯例。某科技公司的规章制度并未明确规定员工因公出差返回当日是否应返回公司。之前,案涉劳动者徐某也曾多次出差,某科技公司在审批过程中,也未向徐某提出过出差回来必须先回公司报到的要求。劳动者因公出差归来后的当日,如用人单位没有紧急任务或相关工作安排,劳动者通常都会直接回家,这是人之常情。某科技公司突然认定徐某出差归来后没去公司报到直接回家属于旷工,并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缺乏明确的规章制度依据,违背了公司的劳动管理惯例,违背了人性化管理理念。

  解除劳动合同属于最严厉的劳动惩戒措施,深度影响劳动者的权益,用人单位理当秉持审慎原则,严格依照法律、规章制度以及相关程序作出是否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案例中,徐某出差归来未回公司报到直接回家根本算不上“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情形,某科技公司以旷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明显不符合事实,也违背了法律精神。报道中,某科技公司未将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事先通知工会,接受工会监督的相关内容,如果某科技公司略去了这一环节,也存有程序漏洞,程序漏洞同样会导致其劳动惩戒决定无效。

  出差归来直接回家算旷工是一种“侵权算法”,也是一种“违法算法”。用人单位在劳动管理过程中应摒弃这种简单、粗暴、任性的惩戒思维,秉持理性、严谨、相对包容、合理人性化的理念评价认定劳动者的相关行为,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要求、规章制度要求和程序要求作出是否惩戒、如何惩戒的决定。

  对于用人单位不合法不合理的劳动惩戒行为,劳动者应该通过投诉举报、提起劳动仲裁或起诉等方式积极维权。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法院应依托事实和法律支持劳动者的维权诉求。各级工会应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管理行为的监督,支持劳动者的合法合理维权。劳动监察部门则应加强日常监督和普法,及时发现、纠正用人单位的任性侵权行为,倒逼、督促、引导用人单位守住底线,拿捏好尺度,规范劳动管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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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绿色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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