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日期一直是消费者选购食品的重要指标之一。最近,上海市消保委调查发现,超八成的消费者表示选购食品时会查看生产日期,其中,近九成的消费者表示碰到过食品生产日期难以查找的情况。
上海市消保委:部分食品生产日期标注不清 消费者“雾里看花”
记者走访了上海多家超市,发现许多瓶装厨房调料生产日期在瓶身、瓶盖、瓶底、包装纸等处都能打印或刻印,而且每家公司打印的具体位置、字体大小也不统一。在深色的瓶子上,近乎透明的生产日期看起来很不清楚。
还有个别企业对生产日期印刻的具体位置没有任何提示和说明,另外,产品关于生产日期标识位置的提示较为模糊。
上海市消保委调查显示:消费者碰到的生产日期难以查找的原因,有66%是因为打在和外包装底色相近的地方;60.3%为字号很小;40.1%为印迹模糊不清;32%为打在很不起眼的地方。
上海市消保委工作人员 黄皇:经常在超市看到,在货架前,有些老年人一边扶着老花眼镜,一边拿着东西翻转,努力找生产日期。生产日期不好找,势必会对消费者造成一定干扰。
上海市消保委:企业标注产品信息应更醒目
上海市消保委呼吁企业应当采取措施,让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日期等重要信息,以更醒目的方式呈现给消费者。
记者在街头随机采访时发现,不少老年人会经常做饭,由于酱油、料酒、醋等厨房调料使用的周期相对较长,他们格外留心生产日期,但经常找起来不方便,呼吁能够进行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明确规定: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明确规定,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积大于35平方厘米时,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毫米。但是,对于生产日期标识的颜色、区域及方式等,却没有详细规定。
上海市消保委工作人员 黄皇:我们希望相关的食品生产企业,对于食品生产的标识,能够以更显著的方式呈现给大家。考虑到现在中国老年消费者较多,希望食品生产企业能够营造更加适老的消费环境。